我所律师办理的某市诈骗专案当事人获释
时间:2024-09-19 来源:北京法辩律师事务所
日前,由我所卢晓亮律师承办的某市诈骗专案当事人,由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当事人成功获释。
接受委托后,北京法辩律师事务所指派卢晓亮律师承办该案,经多次会见当事人并核实案情,辩护人从当事人的主观故意以及所实施的客观行为表现等方面进行了论证和分析,认为当事人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
审查批捕期间,辩护人及时向检察院提出了当事人行为不构成犯罪,不应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并与承办检察官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沟通。经检察院审查,决定对当事人不批准逮捕,当事人成功获释。